RAAS 2025/06
第15卷第1期 87-118
 
非主管職員工薪酬揭露、薪資調整與盈餘資訊性

葉淑玲1、 薛敏正1* 與 黃莛茹2
1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
2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

中文摘要 金管會規定上市櫃公司自2019年起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揭露「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」,據此,本研究擬檢視我國非主管職員工薪酬揭露政策下,資本市場投資者對於被警示公司,是否會因其較忽視員工權益、以及被警示公司之薪酬調整政策、被警示公司與非警示公司之轉變等因素,進而影響公司之盈餘資訊性。研究樣本選自2019年至2020年間之臺灣上市櫃公司。實證結果顯示,並未觀察到前一年度列為被警示的公司,次年之盈餘資訊性顯著較差的證據;此外,研究發現當被警示公司薪資調整幅度高於同業平均時,盈餘資訊性較高,若再將被警示公司分為三類時,則當企業為第二類(公司獲利表現(EPS)較同業佳,但非主管職員工薪資平均數低於同業之公司)被警示公司時會增加盈餘資訊性。最後,若企業由被警示公司轉為非警示公司時,盈餘資訊性未受影響,而當企業由非警示公司轉為被警示公司時,盈餘資訊性顯著較低,亦即市場給予負面反應。本研究結果除可豐富有關非主管職員工薪酬相關議題之研究,尤其對於資本市場以及公司內部管理面之影響外,研究發現亦具政策意涵,結果可供主管機關對於非主管職員工薪酬資訊揭露政策修訂之參考。

中文關鍵字 非主管職員工薪酬、薪資調整、盈餘資訊性

 
* 通訊作者 ; e-mail: smj@gm.ntpu.edu.tw
© 2025  Review of Accounting and Auditing Studies, ISSN 2221-9374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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